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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集体商标续展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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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集体商标续展的具体作用

作者:宜昌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5 08:47:37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注册公司来实现创业梦,大多数人也意识到企业打开市场重要因素有商标的存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个人都开始注册公司,争分夺秒的抢占市场。简单了解过宜昌商标注册的朋友应该知道,这是一件办理时间超长,过程还挺复杂的道路,注册前不少朋友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想要了解,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商标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注册商标要花多少钱?关于商标的常见问题问题一:商标注册费用商标注册的费用在这里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这取决于注册商标的方法,有的人是自己去商标局申请注册的,除了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外,其它的费用花了多少是无法估量的,还有的人是委托了专业公司申请商标的,这里面就会产生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取决于代理公司的资质和专业,好的代理公司费用肯定比一般的公司高,但是也绝对是合理的价格。

问题二:商标有效期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开始计算。商标有效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每次续展有限期也是十年。

问题三:商标好处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过的商标能够有效的区别来源,方便消费者的辨认和选择,所以更有利于企业开展广告宣传和参与市场竞争。还能作为资本投资有偿转让和有偿许可他人使用,促进无形资产不断增值。而且商标从注册之日开始就有法律保护,可以防止别人假冒侵权。

问题四:是否一定要注册对于这点,小编只能说,目前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注册商标,只是对于每个创业者来说,都是想把自己的公司慢慢发展壮大的,如果当自己的公司名声越来越响亮才想起来要注册商标,很可能为时已晚,被他人抢注了,这就是公司的一大笔损失,为了长远的角度来考虑,尽早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是明智的选择。

工商注册环环相扣,只有掌握了技巧熟悉办理流程,才能快速完善的处理好。在注册办理过程中,很多都卡在核名这一环节,那么对于核名到底要怎么办理呢?公司注册平台小编为大家解答。

1、携带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名称核准登记表,书写内容:公司名称,类型,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投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额、出资比率;工商局核准名称后,名称是否可以使用,当场告之,若通过,3个工作日后领名称核准通知书。各个区规定不一。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申请名冠以“江苏省”的提交市局工商局审批,以上对于注册资本要求很高。名称冠以:“市”的提交注册地所属工商局审批。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5、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注:

a、《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b、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c、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综上所述就是公司注册平台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工商核名所需要注意的事项,工商注册找公司注册平台能顺利短期的帮大家办理完成,提供的业务主要有代理记账、公司变更、企业年检、税务审计、各类公司注册等,能充分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获取所得的利益。

宜昌商标注册后会给企业带来很多的好处,具体有以下几点:(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

(2)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

(4)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

通过抢注商标牟利的行为一直令受害者深恶痛绝。企业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通过商标异议和争议申请、商标撤销申请、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通过抢注商标牟利的行为一直令受害者深恶痛绝。企业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通过商标异议和争议申请、商标撤销申请、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宜昌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如果抢注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利害关系人可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商标注册成功;对抢注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则可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另一种情况是,抢注人商标注册成功后但没有实际使用的,可以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最后一种方式则是通过对恶意抢注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通过商标异议或争议程序,还是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商标抢注问题,都属于事后的救济手段,由于现行商标立法的不尽完善,事后救济手段在取证和裁定方面均有一定难度。因此,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各企业要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商标被抢注。

首先要强化商标注册先行意识,对已使用的商标尽快申请注册,对即将使用的商标提前申请注册,把“茅坑”先占住;其次,对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防他人抢注;再次,企业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商标监测,密切关注《商标公告》或定期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抢注的商标,及时提出异议,一旦商标被抢注即可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或者技术上的原因,难免会出现某些商标注册不当的情况。再加上有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出于各种动机,也会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现象。因此,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指恶意抢注他人享有的,但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且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为了保护原商标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另外,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